
摘要:宗教性測量是一切宗教社會學定量分析的基礎,但是有關中國人宗教性測量的研究還為數(shù)不多。本文提供了一個中國人宗教性測量的新方案: 基于神靈的宗教測量。在西方社會,基于宗派歸屬進行分類一直是宗教測量的基礎,也長期被中國的同行所借鑒。然而這種方式默認了宗教信仰在東西方社會的同質性,存在一定的缺陷。在中國家庭追蹤調查中,我們通過輪換問題對兩種測量方案進行了實驗和比較。研究發(fā)現(xiàn),基于神靈的測量方案優(yōu)于基于宗派的測量方案。為了證明這一點,文章提供了測量混合信仰、佛教、基督教的三個例證。新方案有助于解決關于宗教的認知和敏感性問題,能夠回應一些看似無解的爭論,給宗教研究帶來了新的洞見。
關鍵詞:宗教性測量;神靈;中國家庭追蹤調查
作者:盧云峰,中華民族共同體與多民族文化繁榮發(fā)展高端智庫研究員,貴州民族大學社會學院教授,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盛禾,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博士研究生。
一、引言
宗教性的測量是宗教社會學定量研究的根基。測量宗教性實質上是界定研究對象的過程,如果測量存在偏差,混淆了個體是否信仰宗教、信仰什么宗教,那么其他的問題就無從談起。因此,如何在問卷調查中對宗教性進行測量不僅是一個技術問題,更是理論問題。
早在20世紀中葉,宗教性的測量就在西方興起。在宗教研究的個人取向和量化取向推動下,20世紀60年代一系列量表被陸續(xù)開發(fā)用以考察個體的宗教特質。這些量表涉及信仰、實踐、體驗、動機等不同維度,大都采用史密斯(Smith)的宗教分類方案,將宗教劃分為新教(基要派、溫和派、改革派)、天主教、猶太教、其他宗教、無宗教信仰。[1]這一點不足為奇,因為早期的宗教性測量大多建立在基督教宗派主義之上,帶有明顯的西方中心色彩。盡管其后有學者提出要將種族和宗教少數(shù)群體納入分類之中,但總體而言這套以宗派為中心的測量方案在西方被證明是有效且可信的。與西方相比,中國的宗教性測量起步較晚。早期的測量方案直接借鑒了西方慣例,即對受訪者的宗教歸屬進行提問。例如,最常用的問題是“您的宗教信仰是什么”或者“您信仰哪種宗教”,選項設置為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其他?;谶@一問題的研究也大多區(qū)分信教者和無宗教信仰者,繼而將為數(shù)不多的信教者歸入邊界清晰的宗教派別之中。
宗教性的測量不僅涉及到問卷調查技術,其背后更有深厚的理論淵源,對宗教測量的革新有助于推動西方概念的中國化、本土化與操作化。那么究竟如何更好地對中國人的宗教信仰進行測量?我們提出了一套基于神靈[2]而不是基于宗派的測量方案,并在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FPS)中展開試驗。具體而言,2012年和2016年采取宗派本位的提問方式,詢問受訪者“您屬于什么宗教”;2014年和2018年則設計了神靈本位的提問方式,問題設置為“您信什么”。2020年第五輪調查調查則隨機采用兩種提問方式進行數(shù)據(jù)采集,即一半采用宗派本位,另一半采用神靈本位。在選項設置上,盡管2014年、2016年均為多選題,但是多選的情況并不理想。2018年改進采用了組合單選的形式,減少了受訪者在填答問卷時可能出現(xiàn)的少選、漏選或只選排在前面的選項等現(xiàn)象。
本文主要論證從基于宗派到基于神靈這一視角的轉換及其優(yōu)勢。以混合信仰、佛教、基督教三類宗教信仰的測量為案例,考察已有測量工具所面臨的困難,并探討這種視角的轉換以及問卷工具改進的意義何在,何以幫助我們解決看似無解的爭議,何以推進原本陷入迷霧的認識,何以更加貼近社會事實本身。
二、混合信仰的測量:中國人真的無信仰嗎?
中國社會中有無宗教始終是一個爭訟不休的話題。從歷史上看,“中國無宗教論”[3]具有壓倒性優(yōu)勢。推崇這一觀念的主要有三類人:一是來華的傳教士,他們發(fā)現(xiàn)中國人的信仰不同于西方組織化的一神教,于是將其歸結為“迷信”;二是早期西方漢學家,他們認為宗教在中國社會中地位并不突出;三是近代中國學者,如胡適曾認為中國是個沒有宗教的國家,中國人是個不迷信宗教的民族。然而上述觀點似乎與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切身觀察以及諸多定性的研究結論相去甚遠。經(jīng)驗研究往往描繪出一派如火如荼的宗教景象:廟堂、幡塔、寺庵處處都是,各種神靈應有盡有,各大寺廟香火不斷、信眾絡繹不絕,算命、測字、看風水、祭祖等宗教實踐隨處可見。楊慶堃對此指出,在西方占主導地位的是獨立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而中國最有影響力的是混合宗教(Diffused religion),它們常常與世俗制度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背后暗含著一套支配著中國人行動的超自然觀念[4]。那么,中國社會的宗教性究竟如何?
伴隨著近年來一系列大型社會調查的開展,數(shù)據(jù)發(fā)現(xiàn)80%以上的中國人沒有宗教信仰。這似乎是對中國無宗教論極為有力的支持。然而,這些測量方案大多模仿了西方的路徑,特點有三:一是在提問中包含“宗教”字眼,二是選項基于宗派設計,三是采用單選的形式。然而面對這樣的問卷,受訪者往往相當困惑。問題在于,中國的普通民眾對“宗教”這一概念有清晰的認知嗎?他們能夠順利地將自己的信仰歸入某一具體類別嗎?他們的信仰只能是單一維度嗎?
上述問題的答案均為否定,解決中國有無宗教之爭論的關鍵在于將這些問題的考量納入測量之中。為了彌補已有測量方案的缺陷,CFPS2018年的宗教板塊設計了八道組合單選題,依次提問受訪者“您是否相信佛或菩薩,神仙,真主安拉,天主,耶穌基督,祖先,鬼,風水”,選項為“是”或“否”。圖1展示了2018年中國宗教信仰分布的狀況。[5]
圖1 中國宗教信仰分布狀況,CFPS201
我們首先考察獨立宗教。數(shù)據(jù)顯示,15.6%的受訪者表示信仰佛或菩薩,2.1%的受訪者信仰神仙,2.0%的受訪者信仰耶穌基督,0.4%的受訪者信仰真主安拉,0.3%的受訪者信仰天主。如果與2012年的數(shù)據(jù)進行對比[6],不難發(fā)現(xiàn)部分獨立宗教所占比例大幅增加。這是否意味著這些宗教信眾出現(xiàn)了快速增長呢?盡管數(shù)年之間個體的宗教信仰可能發(fā)生改變,但是數(shù)值的增加更可能源自于測量的改進,視角的轉換幫助我們挖掘出了隱藏的信仰者。由于2012年的問卷基于宗派進行提問,而2018年改為基于神靈提問,上述結果意味著有相當一部分受訪者雖然聲稱自己并不歸屬于五大宗教,卻相信具體的神靈,如認為自己信菩薩但是不信仰佛教。這一數(shù)值的增長證明了中國人對宗教的認知更可能是基于神靈而不是基于宗派的。[7]我們的追蹤數(shù)據(jù)也印證了這一點,同是基于宗派提問的2012年與2016年五大宗教的比例沒有發(fā)生較大改變,同是基于神靈提問的2014年與2018年獨立宗教的比例也較為穩(wěn)定,但是跨輪次的兩種測量方案之間的差距卻很大。
接下來,我們聚焦混合信仰的問題?!盎旌献诮獭边@一概念最早由楊慶堃提出,用以說明在中國“宗教制度和世俗制度是混合在一起的?!?/span>[8]當然,楊氏也探討了中國社會中信仰的多元性問題。需要特別澄清的是,由于無法直接從數(shù)據(jù)出發(fā)探討宗教與世俗制度的關系,本文使用的“混合信仰”概念是指多種宗教信仰之間的混合,其所指的范疇與民間信仰大致相同,只是基于學理上之連續(xù)性和積累性的考慮,我們采用了“混合信仰”這一概念。CFPS2018年的數(shù)據(jù)顯示,全國僅有26.4%的受訪者被認定為無宗教信仰者,遠遠低于以往數(shù)據(jù)所估計的八成。為何數(shù)據(jù)懸殊如此之大?關鍵就在于混合信仰的測量。一方面,2018年的問卷通過增加“風水”、“鬼”兩道題目幫助我們識別出了一些民間宗教信仰者,而這些人之前往往被模糊地歸入了無宗教信仰的類別中。也即并非很大一部分人沒有宗教信仰,只是它們并不信仰獨立宗教。另一方面,2018年將宗教信仰這一道多選題改成了八道組合單選題,便于觀察到多種信仰之間的排列組合。研究發(fā)現(xiàn),僅25.7%的受訪者只選擇了一種信仰,其余近一半的受訪者信仰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宗教。甚至還有一部分受訪者選擇了6至8種宗教信仰,也即“什么都信”[9]。
混合信仰的測量較好地幫助我們解決了一個事實問題:中國社會并非沒有宗教信仰,混合信仰是中國的主流?;旌闲叛霾煌讵毩⒆诮蹋鼪]有排他性的宗教組織,亦沒有嚴格的人員準入門檻。這也就是為什么對中國人而言,以組織成員資格來判定宗教并不是十分理想的做法。在澄清這一事實的過程中,視角的轉換起了重要作用。基于宗派的測量方案有其固有的缺點,即假定中國人清晰地知道自己的宗教歸屬;然而受到多神教傳統(tǒng)的影響,大多數(shù)中國人只關心他們信的是什么神靈,并不關心自己到底屬于哪種宗教。因此,基于神靈的測量方案更加符合中國人的信仰特點。
三、佛教信眾規(guī)模的估計:一個難題
佛教信眾的測量及其規(guī)模的估算一直是學界的一個難題,難點在于無法對這一群體劃定明確的邊界。即使是最權威的官方文件也無法對佛教信眾人數(shù)進行估算,2018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fā)表的《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指出,“中國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億,宗教教職人員38萬余人。佛教和道教信徒眾多,但普通信徒?jīng)]有嚴格的入教程序,人數(shù)難以精確統(tǒng)計。”[10]汲喆的研究也表明,成為佛教信眾基本上是一種主觀態(tài)度,不一定要通過正式儀式皈依佛教。普通信徒還可能為了和特定的寺院和師父建立個人聯(lián)系而重復“皈依”,甚至擁有多個法名。[11]由于佛教在中國影響廣泛,一些國人習慣自稱佛教信眾,但他們既不讀佛經(jīng),也沒有吃素,更談不上經(jīng)常性禮佛。也就是說,中國自我宣稱的佛教信眾在宗教實踐以及成員資格方面較為松散。然而就算是以自我宣稱來進行界定,佛教信眾的自我認同也頗為復雜。瞿海源根據(jù)“臺灣地區(qū)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發(fā)現(xiàn),在臺灣地區(qū)20歲以上人口中,自我認定為佛教信眾的人數(shù)占47%。其中固然有真正的佛教信眾,但實際上有三分之二應該是民間信仰,或其他宗教的信徒。[12]利馬斯特和胡安寧的研究也表明,佛教身份與民間信仰參與存在正相關。在信仰方面,那些信奉佛教的人往往也會信仰祖先、鬼、命運等;在實踐方面,佛教信眾也會在家中擺放祖先的牌位、燒香、算命等等[13]。
更加令人困惑的是,問卷調查在佛教信眾的測量上常常失靈。一項臺灣地區(qū)社會變遷調查顯示,1984年臺灣地區(qū)的佛教信眾比例高達近50%。比例如此之高是因為佛教在臺灣社會影響深遠,人們往往認為自稱佛教信眾是滿足社會期待的行為。但是到了2009年,調查發(fā)現(xiàn)臺灣地區(qū)佛教信眾比例下降到不及20%,似乎幾十年間出現(xiàn)了急劇衰落。然而事實卻恰恰相反,在那三十年中佛教在臺灣不僅沒有衰落,反而日益興盛,社會影響持續(xù)增加。這一矛盾該如何解釋?原因在于發(fā)生改變的并非信仰,而是人們對信仰的認知。隨著社會調查的日益頻繁,在不斷回答是否吃素、是否拜過師父、是否定期禮佛等問題后,受訪者逐漸調整了自己對佛教信眾定義的認知。許多混合信仰者不再宣稱自己信仰佛教,于是佛教信眾整體比例下降,而虔誠度高的佛教信眾比例增加。
由此可見,僅憑主觀的宗教信仰來認定佛教信眾會受到認知問題的干擾。修正性的做法是在調查過程中懸置是否為佛教信眾的問題,而讓研究者基于一套標準事后進行判斷。我們的方案采用了信仰(belief)與實踐(practice)兩大標準,圖2展示了同心圓式的對佛教信眾的三種估計。首先,測量的起點是自我聲稱的宗教歸屬,也就是問卷中自答的部分。針對“您是否信仰佛或菩薩”這一問題,只要是選擇了“是”這一選項的受訪者都被認為是自我聲稱信仰佛或菩薩的人。2018年的數(shù)據(jù)顯示,32.4%的受訪者宣稱信仰佛或菩薩。由于這種估計方式標準是個人的宗教認同,因此框定的范圍最廣。然而,這種估計方式也存在問題,沒有考慮到多種信仰混合的狀況。2018年的問卷允許人們同時勾選多種信仰,而對于多選者的信仰狀況就需要進行甄別。舉個例子,假設受訪者同時選擇信仰佛或菩薩以及信仰耶穌基督,在現(xiàn)實中他既不能劃分為佛教信眾也不是基督徒,而是一位民間信仰者。正是由于混合信仰無法直接進行單一歸類,所以我們需要對估計1進行修正,在估算“廣義佛教信眾”的時候將聲稱同時信仰兩種及以上制度性宗教的受訪者排除在外。這樣一來規(guī)模減少近一半,“廣義佛教信眾”的比例僅占總體的15.6%。如果以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2018年末總人口為基數(shù)來估算[14],則從廣義上講2018年我國佛教信眾規(guī)模約為2.18億。
圖2 佛或菩薩的信仰者、廣義佛教信眾、狹義佛教信眾構成示意圖
以上兩種估計主要建立在自答的宗教信仰歸屬層面,但是僅僅聲稱自己信仰佛教卻從來不參與任何燒香拜佛活動的人很難稱得上是事實上的信徒。也就是說,廣義佛教信眾的估計可能還是大大高估了佛教信眾的人數(shù)。如果從狹義上定義佛教信眾則不僅需要有對宗教身份的主觀認同,還需要一定的宗教實踐。遺憾的是,2018年的調查問卷中并沒有包含宗教實踐參與的問題。但是由于CFPS是追蹤調查,我們假定被訪者在短期內對于某些問題的回答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因而對這一問題采用CFPS2016的數(shù)據(jù)進行插補。2016年的調查針對不同宗教的參與頻率進行了跳轉分流,對于信仰佛教、道教和祖先的受訪者提問其燒香拜佛的頻率;而對信仰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的受訪者提問其禮拜的頻率。在數(shù)據(jù)處理上,我們對選項進行了合并。由于佛教有每個月初一或者十五“拜拜”的習俗,故將“燒香拜佛”頻率在一月一次及以上的類別進行合并,分為“一月一次及以上”、“不足一月一次”以及“從不”三個類別來界別他們的活躍度。數(shù)據(jù)顯示,廣義佛教信眾中有17.8%的受訪者較為活躍,而44.7%的受訪者表示自己從來沒有參與過燒香拜佛的活動。如果加入宗教實踐的標準,將沒有燒香拜佛的受訪者排除在狹義佛教信眾之外,則狹義佛教信眾占總人口的8.6%,同樣依照總人口進行估算規(guī)模約為1.21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三種估計其實都是對佛教信眾規(guī)模的“點估計”,與總體之間可能會存在一定的誤差。但是這樣的嘗試是有意義的,為我們測量與估算佛教信眾的規(guī)模提供了一種科學可行的辦法。這種同心圓式的估算辦法一方面展示了佛教信眾內部構成的復雜性,另一方面也通過將佛教信眾邊界的界定從前置轉為后置,從而解決了可能存在的認知問題。
四、基督徒的測量:如何化解“數(shù)字之爭”
相比于佛教信眾的測量,基督徒的測量走在了前面,對基督徒的規(guī)模已經(jīng)存在諸多有爭議的估算,也即“數(shù)字之爭”。根據(jù)我國政府公布的數(shù)據(jù),2005年我國信仰基督教的人數(shù)達1600萬,教堂及活動點總數(shù)超過5萬個,有近3000年牧師,1.5萬名教職人員和近11萬名義工。[15]2018年《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稱我國已有3800多萬名基督徒。[16]相比于中國政府官方估計的數(shù)據(jù),海外一些宣教機構的估計則更為大膽。早在2001年就有估計宣稱中國有八千萬人信奉基督宗教,且基督教發(fā)展速度極快[17]。到了2010年,亞洲豐收會的報告認為中國有8350萬名新教徒,其中包括5400萬名“家庭教會”成員。[18]世界基督徒資料庫也宣稱中國基督徒總數(shù)超過1億人,其中“家庭教會”成員有7000萬人。[19]顯然,這些差異化的數(shù)字背后既有客觀原因,亦有主觀考量??陀^原因主要是統(tǒng)計范圍與統(tǒng)計方法的差異,如中國官方數(shù)據(jù)主要來自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方法是通過“數(shù)人頭”的方式層層上報,然后進行匯總估算。而海外宣教機構在統(tǒng)計的時候將處于灰色地帶的“家庭教會”以及獨立教會也包含在內,其數(shù)據(jù)來源與統(tǒng)計方法大多沒有明確公布。主觀考量則更多牽涉到數(shù)字背后的政治與信仰,從宗教管理部門來講,他們不希望基督徒規(guī)模過大,因為這很可能會被解讀為他們工作不力。相反,海外宣教機構往往傾向于高估中國基督教的規(guī)模,既證明了自己的事工果效,也刺激了傳教的熱情。那么在眾說紛紜之下,當代中國到底有多少基督徒?
為了使這一問題回歸學術范疇,避免因立場導致的言人人殊,我們采用中國家庭追蹤調查數(shù)據(jù)這一公開且具有全國代表性的數(shù)據(jù)對基督徒的規(guī)模進行測量。實際上2016年我們已經(jīng)進行過相關嘗試[20],使用2018年的數(shù)據(jù)能為探索我國基督徒規(guī)模的問題提供進一步的依據(jù),也便于觀察結果的穩(wěn)定性。在2018年CFPS的調查中,我們以神靈本位的提問方式詢問受訪者是否信仰基督耶穌。新數(shù)據(jù)的納入使得CFPS的四次調查形成了兩套較為完整的測量方案:2012年和2016年是基于宗派的測量,2014年和2018年是基于神靈的測量,可以探索視角的轉換帶來的優(yōu)勢。另外,加入新輪次的數(shù)據(jù)有助于我們進行跨輪次的追蹤研究。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基督教在中國具有社會或政治敏感性,很多基督徒來自家庭教會,他們不屬于“三自”教會系統(tǒng);因此這些信徒往往會在問卷調查中隱瞞自己的宗教身份,這就導致基督教徒人數(shù)往往被低估。而上文提及的基于神靈的提問方式以及多輪次數(shù)據(jù)比照恰恰能夠部分解決這一問題。
具體而言,我們仍然依照宗教歸屬與宗教實踐兩大標準對基督徒進行估計。從宗教歸屬出發(fā)可以定義出“公開的基督徒”和“名義的基督徒”[21]。“公開的基督徒”是指在2018年問卷調查中回答自己信仰耶穌基督的人,占總樣本的1.98%。由于CFPS是追蹤調查,我們綜觀四次調查數(shù)據(jù),將其中至少一次回答信仰基督教或者“基督教的上帝”、“基督耶穌”的受訪者定義為“名義的基督徒”,其比例為3.17%。當然,這種定義的方式相當寬泛,更為嚴格的測量是四輪調查中至少有兩次選擇基督教,此時該比例下降至2.38%。而參與了四輪調查的2018年追蹤被訪者中一以貫之選擇基督教信仰的比例僅為0.63%。除了上述公開宣稱的基督教徒之外,還有些人不愿承認自己的宗教身份。為了找出這些“隱藏的基督徒”,我們利用了CFPS2014年和2018年的追蹤數(shù)據(jù),這兩年都是基于神靈的測量,但是2018年采用了逐一提問的方式。以2018年的數(shù)據(jù)為基礎,我們將那些在2018年選擇不信耶穌基督卻在2014年選擇信基督教上帝的人視為“隱藏的基督徒”,這部分人群約占總樣本的0.66%。除此之外,宗教實踐維度也可以幫助我們對基督徒的內部構成有更為深入的認識。如果我們將宗教實踐頻率在每個月兩三次及以上視為較為頻繁的話,調查顯示有些人雖然自稱無信仰[22]但是其宗教實踐類似于基督徒每周禮拜的習慣,我們猜測這些人可能也是“隱藏的基督徒”。但是由于2018年沒有提問宗教實踐相關問題,我們沿用2016年的宗教實踐較頻繁的無信仰者比例,以2018年基數(shù)計算得到比例0.24%。將上述兩種測量方式進行合并得到“隱藏的基督徒”的比例為0.9%。同樣地,根據(jù)宗教實踐的頻率我們可以衡量基督徒的虔誠程度,我們以同一標準將宗教實踐較為頻繁的名義基督徒視為“虔誠的基督徒”,研究發(fā)現(xiàn)基督教的比例縮小至1.47%。
至此,我們對我國基督徒的百分比形成了四個估計,根據(jù)2018年估計的全國總人口可以相應計算基督教的規(guī)模(見表1)。此外,我們可以將“公開的基督徒”與“隱藏的基督徒”相加作為“估計5”,對應的規(guī)模約為4019萬。這一估計比較好地描述了中國當前基督徒規(guī)模的總體情況。其中,“公開的基督徒”比例大致在2%左右,1%左右可能是基督教信仰不穩(wěn)定或者有實踐而宣稱無宗教的“隱藏的基督徒”。這樣的結果非常有意思,通過視角的轉換使基督教在政治上“脫敏”,逐步切近真相。也為數(shù)字之爭提供了一個科學中立的解答,使這一問題也擺脫敏感的意氣之爭。另外,CFPS的追蹤特性也有利于把握基督徒規(guī)模的變化趨勢,從2016和2018年的數(shù)據(jù)來看,基督教的比例總體保持穩(wěn)定,具體數(shù)值的增加源于人口基數(shù)的增長。未來我們將持續(xù)關注這一趨勢。
表1 我國基督徒的規(guī)模估計
|
估計類型 |
估計方法 |
百分比(%) |
規(guī)模(萬人) |
|
估計1 |
公開的基督徒 |
1.98 |
2763 |
|
估計2 |
名義的基督徒 |
3.17 |
4423 |
|
估計3 |
隱藏的基督徒 |
0.9 |
1256 |
|
估計4 |
虔誠的基督徒 |
1.47 |
2051 |
|
估計5 |
公開+隱藏的基督徒 |
2.88 |
4019 |
五、結論與討論
本文提出了一個新的中國人宗教性測量的研究視角:基于“神靈—宗教實踐”的測量方案。這項測量方案最初源于田野實踐,經(jīng)驗觀察發(fā)現(xiàn)大多數(shù)中國人僅僅關心他們信的是什么神靈,并不在意自己的宗教歸屬,更很少加入某個宗教組織?!吧耢`—宗教實踐”的測量與西方“宗派—成員資格”的測量側重點完全不同,是對宗教測量的本土化和操作化實踐。將這樣一種研究視角納入問卷調查之中,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結合中國家庭追蹤調查數(shù)據(jù),本文主要提供了三個例證。一是對混合信仰的測量上,我們發(fā)現(xiàn)“近八成中國人沒有宗教信仰”是一個假命題。如果基于神靈進行提問,信仰宗教的比例較之基于宗派進行提問出現(xiàn)大幅增加。當“風水”、“鬼”等民間信仰被納入問卷之后,許多民間信仰者從之前的無宗教信仰者中被分辨出來。而當將選項變成組合單選的形式之后,個體信仰上的混合成為一個普遍現(xiàn)象。總而言之,中國社會并非沒有宗教信仰,混合信仰是中國的主流。二是試圖為佛教信眾規(guī)模的估計提供了一種科學的辦法。由于佛教信眾自我宗教歸屬復雜,組織成員資格松散,無法適用于西方“宗派—成員資格”的測量方案?;凇吧耢`—宗教實踐”的測量方案,我們可以給出佛教信眾規(guī)模的漸進式估計。只考察自我聲稱的信仰,則32.4%的受訪者宣稱信佛和菩薩。若再考慮宗教混合的因素,排除信仰多種制度性宗教的人,那么廣義佛教信眾比例為15.6%,規(guī)模約為2.18億。如果再加入宗教實踐維度,排除沒有宗教實踐的人,那么狹義佛教信眾的比例為8.6%,人口約1.21億。三是探討了基督徒測量的“數(shù)字之爭”。不論是政府公布的數(shù)據(jù),還是海外宣教機構對基督徒人數(shù)的猜測,都受到統(tǒng)計方法與主觀考量的影響。而我們采用科學嚴謹?shù)纳鐣{查數(shù)據(jù)力圖使該問題回歸學術范疇。利用CFPS追蹤數(shù)據(jù)的特性,我們對基督徒的規(guī)模給出了五種估計?!肮_的基督徒”是指在問卷調查中回答自己信仰基督教或者基督耶穌的人,在四次調查中這一比例都在2%左右。這也說明基督教對基于宗派的測量方案具有一定的洽適性,用宗派與神靈測量差別不大?!懊x的基督徒”是指在四輪調查中至少一次回答信仰基督教的人,比例為3.17%。由于四次調查視角跨度較大,因此這種估算較為寬泛?!半[藏的基督徒”比例為0.9%,納入實踐維度后“虔誠的基督徒”比例為1.47%。最后,我們將“公開的基督徒”與“隱藏的基督徒”相加,對應的規(guī)模約為4019萬,這一估計較好地估算了中國當前基督徒規(guī)模的總體情況。
從上述例證不難看出,基于“神靈—宗教實踐”的新視角具有突出優(yōu)勢。它可以解決事實性問題,澄清問題的真相。當我們發(fā)現(xiàn)定量研究的結果與經(jīng)驗事實不一致的時候,不要急于否定經(jīng)驗事實,也可能是我們的測量工具造成了對事實的遮蔽。中國人不是沒有宗教信仰,而是基于“宗派—成員資格”這一工具的信度與效度不足以揭示事實。另外,新視角還解決了對宗教的認知問題,從宗派到神靈是認知的轉變,從前置佛教信眾判定問題到后置給研究者來歸類也是解決認知問題的有效方法。另外,這種新視角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敏感性的問題。通過回避“宗教”這一學術性的概念,受訪者不會被置于需要暴露宗教身份的壓力中,也不會因為宗教之間的排他性假設而讓受訪者兩難。出于論述的方便,我們在三個例證中進行了對應的論述,但其實在每一例證中都兼具這些優(yōu)勢。
綜上,本文主要考察了宗教性測量的視角的轉變,論述了基于神靈的提問方式的改變如何能夠給我們帶來新的洞見,回應看似無解的爭論,使很多困惑各界的問題迎刃而解。隨著宗教測量方法的不斷改進,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問題需要探討和修正,也希望這種改進測量工具的努力與研究視角的轉化能夠為“求真”的進程做出一份貢獻。
注釋:
[1]吳越:《宗教性的測量:歷史與脈絡》,《世界宗教文化》2018年第6期。
[2]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神靈是一個統(tǒng)稱,也包括風水、鬼等超自然信仰。
[3]張志剛:《“中國無宗教論”反思》,《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3期。
[4]C.K.Yang,Religion in Chinese Society:A Study of Contemporary Social Functions of Religion and Some of Their Historical Factor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1.
[5]數(shù)據(jù)已經(jīng)過權數(shù)和抽樣設計調整。
[6]盧云峰:《當代中國宗教狀況報告——基于CFPS(2012)調查數(shù)據(jù)》,《世界宗教文化》2014年第1期。
[7]張春泥、盧云峰:《如何在社會調查中更好地測量中國人的宗教信仰?》,《社會》2018年第5期。
[8]劉創(chuàng)楚、楊慶堃:《中國社會從不變到巨變》,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年。
[9]Chunni Zhang,Yunfeng Lu and He Sheng.Exploring Chinese folk religion:Popularity,diffuseness,and diversities.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7(4),2021,pp.575-592.
[10]http://www.scio.gov.cn/zfbps/32832/Document/1626514/1626514.htm,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門戶《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
[11]Zhe Ji,Secularization as Religious Restructuring:Statist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Chinese Buddhism and Its Paradoxes.In YANG M.(Ed.),Chinese Religiosities:Afflictions of Modernity and State Form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8,pp.233-260.
[12]瞿海源:《臺灣宗教變遷的社會政治分析》,桂冠出版社,1997年,第4頁。
[13]Reid J.Leamaster and Anning Hu,Popular Buddhists: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opular Religious Involvement and Buddhist Identity in Contemporary China.Sociology of Religion 75(2):234-259,2014.
[14]2018年年末全國人口數(shù)量約為139538萬人,本文的人數(shù)規(guī)模估計以此為基礎,下同。參見國家統(tǒng)計局:https://data.stats.gov.cn/search.htm?s=%E6%80%BB%E4%BA%BA%E5%8F%A3,訪問時間2020.11.22。
[15]盧云峰、張春泥:《當代中國基督教現(xiàn)狀管窺:基于CGSS和CFPS調查數(shù)據(jù)》,《世界宗教文化》2016年第1期。
[16]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門戶《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http://www.scio.gov.cn/zfbps/32832/Document/1626514/1626514.htm,訪問時間2020.11.22。
[17]Patrick Johnstone and Jason Mandryk,Operation World,Westmont:Intervarsity Press 2001.David Aikman,Jesus in Beijing:How Christianity is Transforming China and Changing the Global Balance of Power,Washington,D.C.:Regnery Publishing,2003.
[18]Paul Hattaway,How Many Christians are There in China?.Asia Harvest,2010.
[19]Conrad Hackett,Brian J.Grim,Vegard Skirbekk,Macin Stonawski,and A.Goujon,Global Christianity:A Report on the Size and Distribution of the World's Christian Population,Pew Research Center,2011.
[20]盧云峰、吳越、張春泥:《中國到底有多少基督徒?——基于中國家庭追蹤調查的估計》,《開放時代》2019年第1期。
[21]本文對基督徒的區(qū)分與命名與2016年的測量是一致的,即“公開的基督徒”(open Protestants)和“隱藏的基督徒”(hidden Protestants)、“名義的基督徒”(nominal Protestants)和“虔誠的基督徒(committed Protestants)。
[22]由于2018年缺少宗教實踐的數(shù)據(jù),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直接使用2016年宗教實踐的比例。這樣的做法基于以下幾個假設:一是假定被訪者在短期內對于某些問題的回答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二是兩年抽樣的樣本在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同質性。下文中對基督徒實踐的測量也基于上述假設;三是2018年可以與2016年使用相同的“無宗教信仰”的定義,也即將2018年選擇五大宗教之外的看作無信仰者。
(來源:《世界宗教研究》2023年第9期,該編輯部已授權轉載)
(編輯:許津然)
1.來源未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世界宗教研究所立場,其觀點供讀者參考。
2.文章來源注明"世界宗教研究所"的文章,為本站寫作整理的文章,其版權歸世界宗教研究所所有。未經(jīng)我站授權,任何印刷性書籍刊物及營利性電子刊物不得轉載。歡迎非營利性電子刊物、網(wǎng)站轉載,但須清楚注明出處及鏈接(URL)
3.除本站寫作和整理的文章外,其他文章來自網(wǎng)上收集,均已注明來源,其版權歸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權益的地方,請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馬上進行處理,謝謝。